(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公司将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买卖标准仓单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实物的,视同金融工具,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出售的,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