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涉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采购销售、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等多项业务和事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类,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缺陷,且基准日后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