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