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理财产品提供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