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披露了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并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原设有监事会,后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独立董事共4名,占比4/11,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发挥监督作用。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及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履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