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21,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8.88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若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相关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在回购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股份行为,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