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