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健米业关于对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金健米业于2026年2月4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因2020年至2022年原子公司金健营口公司部分贸易业务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导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包括资产置换、更正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财务报表、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合规管理、开展全员培训,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和绩效薪酬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