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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立科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原标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程毅先生持有的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6%股权的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告指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相关审批事项已披露,并提示了审批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存续的情形,资产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保持独立,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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