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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S(09999.HK):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9C.13条有关转移交易所通知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9C.13条有关转移交易所通知的公告)

2026年2月27日,网易股份有限公司接获香港联交所通知,其股份在2025财政年度全球总成交量中,超过55%在港交所市场进行,据此认定公司股份交易已大部分永久转移至香港联交所。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9C.13条,公司享有自该日起12个月的转移宽限期(至2027年2月27日),期间需完成适应双重主要上市要求的合规安排。宽限期届满或公司提前决定之较早日期将为“香港主要上市生效日期”,届时公司将被视为具有双重主要上市地位,并须全面遵守适用于双重主要上市发行人的香港上市规则,原有第二上市相关豁免将不再适用。公司正在评估影响并推进合规工作,须每月向港交所汇报进展,并适时公告重大更新。若未能在宽限期内完全合规且未获豁免,股份标记“S”将继续保留,港交所有权延长宽限期、暂停买卖或采取其他纪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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