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中證國際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起修訂。委員會由董事會設立,成員不少于三人,其中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委員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通知應於會議前合理時間送交各成員及其他相關人士。委員會有權向公司任何僱員或董事索取履職所需資料,並可於需要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其主要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並提出改進建議;物色合格董事人選並提出提名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主席與行政總裁等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供建議;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工作。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會議結果及建議,會議記錄由秘書保存並適時發送全體成員。公司應提供足夠資源支持委員會運作,其職權範圍須於聯交所及公司網站公開。如中英文版本有差異,以英文版本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