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3月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645%,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占比100%,反对和弃权均为0。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