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之辞任、总裁调任为董事会主席、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及董事会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于法昌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已辞任董事会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成员,自2026年3月2日起生效。于先生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须披露事项。董事会对于先生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林春先生由总裁调任为董事会主席,并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6年3月2日起生效。林先生现为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并担任多个委员会职务,具备丰富的金融行业经验,此前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会感谢其担任总裁期间的贡献,期待其在新职位上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现任执行董事兼副总裁潘剑云先生将代行集团总裁职责,自2026年3月2日起生效。潘先生具备法律与经济背景,现任多家附属公司及联营企业董事,未在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其薪酬由薪酬委员会根据职责、公司表现及市况厘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