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办法)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办法,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一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为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提名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或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需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