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相关部门需提供发展战略草案、投资分析报告、财务及法律资料等支持。本办法适用于战略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