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文件为昊华能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等内容。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且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三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会指定代行职责人员,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再融资及并购重组筹划等工作,并有权列席相关会议、查阅文件、获取信息。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