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3月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已合并统计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