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普通股,存续期48个月,分三期解锁,累计持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