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出售目标公司该协议之第二份补充协议;及 (2) 调整董事薪酬)
于2026年2月27日,中加国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方及目标公司签订该协议之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出售事项的完成日期修订为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买方须于签署当日支付一次性不可退还的延期费人民币600,000元,并每月月底前支付不可退还的每月延期费人民币300,000元,直至总代价余额结清为止。若买方未能支付相关费用,本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按金及进一步按金。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由于中国经济及物业市场环境不确定,且未能找到新买家,接受修订完成日期并收取延期费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此外,董事会于2026年2月27日决议将执行董事丘可儿女士的年度薪酬由240,000港元调整至420,000港元,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此次调整参考其资历、职责、经验及市场状况,旨在激励其为集团发展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