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专门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独立董事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募资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等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