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2月2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收购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召集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