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之变更;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
由于工作安排调整,吴嘉雯女士自2026年2月28日起辞任家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项下的法律程序代理人。吴女士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提呈股东及联交所注意的事项。董事会感谢其任职期间的贡献。
陈奕斌先生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2月28日起生效,将与现任联席公司秘书吴介然先生共同履职。陈先生现为天房津城(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董事或联席公司秘书,具备逾18年财务、审计及企业融资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格。
因吴介然先生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关于公司秘书资格的规定,公司此前已获联交所批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允许其在吴嘉雯协助下担任联席公司秘书。现吴女士辞任后,公司已获联交所批准,在剩余豁免期内由陈奕斌先生协助吴介然先生履职,豁免条件包括:吴介然须由陈奕斌协助,且若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豁免可被撤销。公司须于豁免期结束前证明吴介然具备独立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