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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原标题: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通讯政策(草案),明确公司与股东之间的通讯原则,确保信息传递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公司通过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股东会及公司网站等渠道向股东提供信息。公司通讯将登载于香港联交所、深交所及公司网站,股东可选择接收语言(中文或英文)及形式(印刷本或电子版)。股东会通知将提前21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投票结果将及时披露。本政策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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