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涉及与韩拥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现已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终局裁决书。裁决结果为浙江兴艺需向韩拥军支付工程款519.53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韩拥军需向浙江兴艺支付案件相关费用2.81万元。公司已足额预提相关负债,本次仲裁结果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