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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2月2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8名,其中现场出席股东8名,持股占比66.7774%;网络投票股东50名,持股占比0.3940%。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肇庆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43%,反对占0.0616%,弃权占0.0041%。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同意率为88.7975%。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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