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条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亦无异常。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未发生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也不含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未超过股本总额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份未超1%。相关信息披露完整,程序合规,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