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H股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166)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通过电子通讯方式向股东发布未来的公司通讯,并仅在应股东要求时提供印刷本。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会议通告、代表委任表格等)将通过电子邮件个别发送。若公司未获取或股东提供的邮箱地址无效,则将以印刷本形式寄送,并附表格索取有效电邮地址。其他公司通讯将在公司网站(www.cigtech.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股东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在线表格提交电邮地址,或书面通知股份过户登记处或发送邮件至6166-ecom@vistra.com。股东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电邮地址有效。对于希望收取印刷本的股东,可随时向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书面请求,公司将免费寄送。该安排自2026年2月27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