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2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