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管治及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渣打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於二〇二六年二月批准更新《管治及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該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旨在協助董事會監督董事會及其委員會的組成、董事會繼任計劃、多元化政策、董事獨立性評估,以及集團附屬公司的企業管治事宜。委員會負責檢討董事會結構、規模及成員的技能、經驗與多元化組成,並就董事委任、罷免及角色職責提出建議。同時,委員會負責領導董事任命流程,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審查利益衝突,並監督新董事的入職安排。委員會亦需每年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高級管理層繼任計劃,並就外部顧問的任命向董事會提供建議。在企業管治方面,委員會負責推動董事會及其委員會的年度表現評估,檢討附屬公司管治方針,並就重大管治趨勢提出建議。委員會由至少四名成員組成,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須舉行至少兩次會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