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告重大问题、董高人员受处罚、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因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