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的方式进行分红。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812,400股股份不参与分红,导致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存在差异,构成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6,880,000股为基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146,067,600股。经测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的影响小于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