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发行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意见书对发行的实质条件、公司独立性、主要财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