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拟授予808.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股票。激励对象共26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等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等后续程序。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实施条件,激励计划内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