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已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事项。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18.8亿元,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人形机器人精密模组产业化、电机铁芯扩产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信用评级机构已评定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