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法院命令)
偉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發出內幕消息公告。於2026年2月23日,本公司接獲香港高等法院日期為2026年2月13日的蓋印判決書,裁定本公司及第二被告璋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原告銓瑋有限公司各自支付2,672,193.60港元,以及自2023年9月7日起按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最優惠利率加一厘計算的利息,直至款項付清為止。此外,本公司及第二被告須共同承擔訴訟費用111,000.00港元,並須立即支付。該款項涉及香港夏道十八號海富中心二座十三樓物業於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租金、差餉、管理費及空調費總額的50%。董事會認為原告申索的中間收益金額過高,已提交上訴通知書。目前正尋求法律意見,考慮包括申請暫緩執行及準備上訴證據等行動,以保障公司及股東利益。公司將就判決書的後續發展適時發出進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