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就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数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1%,议案获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同意率为81.86%。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