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召开建议协议安排之债权人会议的法院命令)
兹提及相关融资协议,中国长白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呈申请,请求批准召开债权人会议(「协议安排会议」),以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其债权人拟订立的协议安排(「该协议安排」)。该协议安排所涉债权人指其申索将于协议安排项下被妥协或解除的本公司债权人,但不包括清盘中享有优先权的申索、有抵押申索、管理及实施协议安排所产生的必要费用,以及于生效日期根据融资协议欠付广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款项(如有)。法院已于2026年2月24日举行聆讯,并裁定允许以混合会议模式召开协议安排会议。协议安排会议暂定于2026年6月初前后举行,法院对该协议安排的批准聆讯暂定于2026年6月25日举行。公司将及时通报重大进展,并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谨慎对待股份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