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上诉案件诉讼结果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就与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浙06民终5750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涉案金额为1,228,379.66kg货物返还请求或相应折价赔偿。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诉讼事项尚未执行,公司将根据执行情况开展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目前公司经营正常,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