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及13.51B(2)条作出的公告)
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476)於2026年2月16日發出公告,指其非執行董事王琳晶先生涉及天風證券於2026年2月1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北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鄂處罰字[2026]7號)之事宜。該告知書指出,天風證券為當代集團、武漢光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及薛某提供融資的行為,涉嫌違反2014年及2019年《證券法》相關條款,構成違法行為;同時其信息披露行為亦涉嫌違法。王琳晶先生時任天風證券董事、總裁,知悉相關融資請求,並在天風證券2020年、2021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債券募集說明書上簽字,被認定為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據2019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擬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人民幣300萬元罰款。天風證券及相關人員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若放棄權利,監管機構將作出正式處罰決定。本公司董事會(除王琳晶先生外)確認,上述事項與本集團業務無關,不會對本集團營運造成影響。公司將持續跟進並按需披露後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