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拓维订立股东协议)
太平洋航運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6年2月16日與拓維集團有限公司及Caravel Maritime Ventures Inc(統稱「拓維各方」)訂立股東協議,內容涉及拓維對本公司的投資。協議確認本公司的核心價值,包括以長遠創造可持續增長及最大化股東回報為目標,確保董事會及管理層獨立運作,任何單一股東不得單獨或聯同他人行使控制權,並致力促進國際貿易以提升長期股東價值。
協議主要條款包括:在拓維各方指派董事任職期間及離任後三個月內(「有關期間」),其於本公司證券的權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的23.0%,或首次達到23.0%時的股份數目,且不得與他人整合權益以超越該上限;於有關期間內,不得提出或支持針對本公司的收購要約或董事會控制權爭議,惟可接納第三方提出的收購要約;若拓維集團成員持有至少10.0%股份,可提名一名非執行董事,持有至少15.0%則可提名兩名,惟須符合公司憲章及上市規則。
股東協議旨在支持本公司作為獨立航運公司在全球運營,並促進雙方建設性合作。董事會認為協議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全體股東整體利益。本公告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