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要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在涉及利益冲突时需回避表决。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