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对公司及张云升、张烘实施财产保全,申请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30,046,598.74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法院裁定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立即执行。目前已冻结公司控股股东张云升持有的公司股票6,150,000股。本次保全未涉及公司经营性资产,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案件尚处诉前保全阶段,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法律文书,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