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4,240股,回购价格为3.2598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减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