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规则还规定了会议通知时限、股东参会资格、表决程序、累积投票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事项,并要求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