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2月))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2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尤其对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建议解聘。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室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