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制度规定了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投资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需董事会审议;达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须适用本制度并经公司同意。公司应以自身名义开设账户,禁止使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给他人投资。制度还明确了风险控制机制,由内审部门定期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跟踪管理,独立董事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信息披露方面,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披露,重大投资需在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文件至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