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明确信息申报、股份买卖、禁止交易情形、限制转让比例等内容,要求相关人员在买卖股票前履行申报和审批程序,禁止在敏感期交易,并对短线交易收益予以追回。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