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及《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因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触发“福新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可在申报期内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