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变更及监督等要求。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借予他人,使用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用于主营业务。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不得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或节余资金使用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持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