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福石资产承诺福石控股2022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6,000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为-19,920.39万元,触发补偿义务。截至决定出具日,福石资产未完成补偿义务,构成违反承诺情形。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